南通理工学院办学地址变更决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06   浏览次数:1000

南通理工学院办学地址变更决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决策事项主要内容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通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60号),将原崇川区、港闸区的行政区域设立为新的崇川区行政区域,新崇川区设立后,对学校地址门牌号码进行重新编排,门牌地址编号由“永兴路14号”变更为“永兴路211号”;由于自身发展及申办本科高校的需要,南通理工学院在海安市建设新校区,新校区地址位于海安市上湖大道1号。故此次南通理工学院拟进行办学地址变更,办学许可证新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江苏省海安市上湖大道1号”

二、责任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责任主体名称:南通理工学院

联系人:王振兴,联系电话:0513-85609160

三、实施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主体名称江苏政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清清,联系电话:0513-55083696

四、征求公众意见

南通理工学院办学地址变更决策事项南通理工学院委托江苏政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王振兴(稳评责任主体:南通理工学院)或者陈清清(稳评实施单位:江苏政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联系。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0506日至202305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