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校长接待日制度
(发文字号:通理工〔2017〕61号)
为切实贯彻“真心办学、良心育人”的办学理念,更好地发扬民主,畅通言路,促进“学风、教风、校风及工作作风”的根本改变,构建和谐校园,确保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范围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
二、接待方法
学校校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师生来访,若当班领导因事不能值班,则由值班领导递补或互换,不得轮空。
同时增设校长信箱,地点:B楼宣传栏右侧。
三、接待时间、地点
每周四第七与第八节课,地点设在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办公室。
四、接待内容
对中心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对学校改革、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师生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其他事宜。
五、处理与反馈
(一)及时处理。对来访反映的问题,分类给予解决或答复。可以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予以解决;需要通报其它分管领导的问题,通报给其它分管领导;需要学校集体协商解决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提交相关会议讨论解决;学校不能解决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予以答复。
(二)督办落实。党政办公室根据校长批示,将需要督办和协调的事项转交批办部门处理,并随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督促事项办理的最终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
六、接待要求
(一)认真负责。校长要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地与之沟通和交谈。
(二)按章办事。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中的有关问题。
(三)客观公正。被借贷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不大声喧哗,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凡无理取闹者将不予接待。
(四)保密要求。自觉保守被接待者的秘密或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内容。
(五)文档管理。每次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留存记录,做好存档。
七、其他
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校领导接待来访的安排工作,于学校的每周活动安排表中告知。拟来访的同志事先与党政办联系。党政办安排工作人员随同接待,并做好接待记录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