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学校的决策和规章制度,当好参谋助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来文处理。负责各级领导机关来文的登记、呈阅、传递、承办和督查,处理协作单位来文来函。
三、会务活动。负责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记录和纪要撰写。
四、文稿工作。负责以学校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的起草、审核及印发。负责校内各单位公文的核稿、审核。组织起草或参与整理学校全局性的重要材料。
五、督办调研。负责学校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党政会议决定事项、党政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督办和反馈。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分析。
六、联络协调。负责学校对外的联络接待工作。做好全校多部门综合性工作的联络协调。负责校内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的组织和协调。
七、综合服务。负责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开具学校介绍信和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公务车辆管理、收发及会堂管理等工作。
八、档案工作。负责全校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九、信息工作。负责学校各类教育信息及改革、建设与发展情况的收集、统计、编辑、送审、上报工作。做好学校年鉴、制度汇编等工作。
十、信访处理。负责学校信访接待处理(来人来访、来信接收、领导信箱)和学校党政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工作;协调并督(催)办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
十一、国际合作。负责学校与境外学校的合作与交流的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