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举办者变更决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决策事项主要内容
南通理工学院原举办者为江苏江海科教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教育发展投资中心、陈明宇,根据南通理工学院实际发展情况,学校原举办者江苏省教育发展投资中心退出举办者,新增周伟(自然人)作为举办者。故此次南通理工学院拟进行举办者变更,将办学许可证举办者变更为江苏江海科教开发有限公司、陈明宇(自然人)、周伟(自然人)。
二、责任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责任主体名称:南通理工学院
联系人:王振兴,联系电话:0513-85609160
三、实施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主体名称:江苏政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清清,联系电话:0513-55083696
四、征求公众意见
南通理工学院举办者变更决策事项由南通理工学院委托江苏政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王振兴(稳评责任主体:南通理工学院)或者陈清清(稳评实施单位:江苏政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联系。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2日。